2021被确定为反垄断“大年”,阿里被罚、美团被查,下一个是谁?
2021-05-17 15:56 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
原标题:2021被确定为反垄断“大年”,阿里被罚、美团被查,下一个是谁?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姚坤
2021年被确立为反垄断“大年”。 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并处182.28亿元罚款。这一数额刷新了中国反垄断行政处罚纪录。 4月1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集34家中国互联网公司召开行政指导会,要求充分发挥阿里案的警示作用,各平台限期一个月全面自检自查、逐项彻底整改。 4月26日,总局再次对互联网巨头出手,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侦查。 在阿里和美团之后,下一个会是谁? 针对平台经济的这场反垄断风暴被认为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里程碑式事件。如何约束互联网巨头,如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这已成为中国经济监管必须要攻克的难题。因为微信钱包里的一笔钱,徐毅有些不痛快。
去年开始,为了方便孩子上学,他在北京西四环租了房,并把自己家的房子出租给一位在互联网“大厂”工作的年轻人。“那小伙子讲,他们单位就在微信上发工资,所以他每次交房租总是微信转账。” 徐毅说,这给他出了个“小难题”,微信零钱提现到银行卡要交服务费,虽是小钱,但心里不爽,直接花掉这笔钱又麻烦,因为他家的日常消费大头在盒马鲜生,而那里不接受微信支付。
这打乱了他家的财务安排。这笔收入对他而言,不是可以随便闲置的小数目,要用这笔钱去应对另一边要付的房租,而且日常家庭消费支出也不能停,目前放在不同APP里的钱不能通用,腾挪起来就要费点脑筋。
“这都是我的合法收入,都是人民币,但使用范围受限,其实是一种变相的贬值。” 徐毅抱怨说。
移动支付可能是中国人感受互联网巨头能量的最直接场景。但就在很多人享受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便利体验,并将其视为类似“水电气”的公共设施之时,阿里巴巴和腾讯两大互联网巨头的角力也“渗入”了他们的生活。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天猫、盒马鲜生不接受微信支付,反过来,在接受了腾讯投资的京东上也用不了支付宝。不少人已经适应了这种分隔,把自己的钱分别存入手机上不同的APP,但需要大额转移的时候,他们就会像徐毅一样,撞上巨头之间的那堵“墙”。
这可能是普通人和互联网巨头关系的缩影。中国的互联网平台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连接需求和供给两端的巨大网络,消费者购物、打车、叫外卖、出行购票需要互联网平台,而商家、出租车和网约车司机、餐馆、外卖小哥也要靠平台获得订单,几乎可以说,越来越多的人已经生活在互联网平台上,这些平台开始具备像水、电、网络一样的公共属性。但另一方面,在平台谋求自身商业利益时,生存在平台上的各方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缺乏议价能力。
如何约束互联网巨头?这已成为中国经济监管必须要攻克的难题。
反垄断 “大年”“我认为这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历史性事件,其意义远超于反垄断执法案件本身。”上海市市监局反垄断执法专家库成员徐明妍博士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说,她指的正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的反垄断侦查。
2020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实施“二选一”涉嫌垄断行为立案侦查,在107天后,2021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并处182.28亿元罚款。
这一数额刷新了中国反垄断行政处罚纪录,几乎是此前中国境内反垄断最高罚单的3倍(2015年2月,国家发改委对高通公司的60.88亿元罚款曾创下纪录),相当于阿里巴巴2019年中国境内总销售额4557亿元的4%。
视觉中国
监管不断加码
自2020年以来,监管层通过多种方式释放出强化反垄断的明确信号。
在2020年12月16日至18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被确定为2021年要抓好的八大重点任务之一。
2021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论及2021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时,再次提到“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在3月13日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反垄断”亦多次出现,第五篇《加快数字化发展 建设数字中国》中提到“依法依规加强互联网平台经济监管,明确平台企业定位和监管规则,完善垄断认定法律规范,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第六篇《全面深化改革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里还专门设置了《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一节,提出“坚持鼓励竞争、反对垄断,完善竞争政策框架,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的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并再次提及“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力度,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在3月15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要着眼长远、兼顾当前,补齐短板、强化弱项,营造创新环境,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4月22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反垄断工作会议将2020年定义为“反垄断工作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年”。会议明确,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反垄断工作“大年”。
在不断释放和强化信号的同时,监管层也在加快完善反垄断执法工具。
2020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反垄断法〉修订草案 (公开征求意见稿)》,这是《反垄断法》实施10多年来的首次修订,互联网领域被纳入。
去年“双11”前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今年2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发布。 (下称《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
阿里和美团之后,下一个是谁?
在对阿里开出罚单之后,监管层执法动作不停。
4月13日,即公布对阿里反垄断处罚后第三天,抖客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集34家中国互联网公司召开行政指导会,要求充分发挥阿里案的警示作用,各平台限期一个月全面自检自查、逐项彻底整改(下称“4·13”行政指导会)。会议指出了必须严肃整治的内容,包括强迫实施“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掐尖并购”、“烧钱”抢占社区团购市场、实施“大数据杀熟”、漠视假冒伪劣、信息泄露以及实施涉税违法行为等问题。
会议明确要求平台企业做到“五个严防”和“五个确保”:严防资本无序扩张,确保经济社会安全;严防垄断失序,确保市场公平竞争;严防技术扼杀,确保行业创新发展;严防规则算法滥用,确保各方合法权益;严防系统封闭,确保生态开放共享。
之后不到半个月,4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再次对互联网巨头出手,称已根据曝光,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侦查。
与此同时,地方监管部门也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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